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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委員會

公司已於2011年12月27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第3.21條規定及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C3段制定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成員,即高海明、朱念琳及蘇莞文。審核委員會全體成員(包括審核委員會主席高海明,他具有財務管理及會計方面的專業資格)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成員並不參與公司日常管理。審核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董事會就財務報告程式、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提供獨立意見、監察審核過程以及履行董事會指定的其他職務與職責。

薪酬委員會

公司已於2011年12月27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並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B1段制定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包括三名成員,即羅田安、朱念琳及蘇莞文。委員會主席朱念琳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成員並不參與公司日常管理。

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i)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整體薪酬政策及架構並就設立正式透明的程式以制定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ii)厘定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具體薪酬待遇條款;(iii)參考董事不時議決的公司目標審閱及批准與表現掛鉤的薪酬;及(iv)對員工福利安排做出評估並提供推薦意見。

提名委員會

公司已於2011年12月27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的建議制制定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包括三名成員,即朱念琳、羅田安及高海明。委員會主席朱念琳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除主席外,提名委員會成員並不參與公司日常管理,並由董事會委任。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本公司董事的委任及罷免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

戰略及投資委員會

董事會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成立戰略及投資委員會(「戰略及投資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戰略及投資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1)就有關潛在投資之工作、重大決定、研究結果及推薦意見或經戰略及投資委員會審閱、分析或評估之戰略投資交易向董事會報告;(2)提醒董事會上市規則項下有關任何經審閱、分析或評估之潛在投資交易之披露規定;(3)瞭解各項投資之背景;(4)確保各項投資符合地方政策及規例;(5)於董事會授權之權限內透過審閱、分析、評估及批准投資機遇嚴格執行其權力;及(6)如需要,適時向董事會報告。

戰略及投資委員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及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羅田安先生、洪敦清先生及高海明先生。

> 職權範圍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股東提名人選參選董事的程序